• 2008-08-27

    八卦

      说自己并没有完全确定过的事情,叫做八卦。比如我骗A,我发财了,A去告诉B,说菠菜发财了,但其实我没发财,各么A就在八卦。一般而言我们都喜欢八卦别人的感情啊生活啊财产啊性取向啊,我觉得好的八卦就是大家只说事情,不说评价,比如最专业的小报记者,拍照片,配文字:某已婚男导和某未婚女星单独逛街,牵手接吻。然后大家看了都很开心,但有的八卦人太有社会道德感,就会继续分析他们关系怎么样啊,对各自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啊,会给影星带来什么影响啊,这种图不够,字来凑的说法我个人比较反感。那么认真干吗呢,连耶老大都说过:你们谁无罪,才可以向这个女人扔石头。

      了解八卦,就是为了了解人性,归根到底,就是了解自己想知道而又不敢知道的弱点。七情六欲带来七上八下七灾八难,谁都有踩到狗屎的时候。但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喜欢自己永远不要踩到狗屎另一部分人踩到了更热烈地希望看见别人也踩到的反映……我大概就属于那种幸灾乐祸的后者。

      为了保持我的八卦操守,我努力做一个只八卦不评价的人。谁谁谁失恋了,谁谁谁外遇了,我都只追问细节不拷问灵魂,我一般只会问你们具体做了什么到这样了上过了吗感觉如何详细点再详细点……但一般人家都扭捏地不肯说,这就是我色情小说一直写不出来的原因。我最近很喜欢看一部叫做gossip girl的美剧,里面有一个神秘人办了个网站,专门散步富家子女们的情事生活,许多人订阅这个网站的短消息看八卦……我喜欢死那神秘人,这境界比我高太多了!那些事情大部分都不光彩,被八的时候很苦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实大家还不都这么过么。

      你们看这个世界也没有很多好玩的事情,所以每个人都要多多分享自己经历让大家八一八。

  • 2008-08-26

    这怎么办

      什么样的男人最难办?有自卑情节的男人最难办。他情愿你把他当作一个备胎,也不敢让你把他当作自己的男人。为什么?他不相信。

      不管他长的多帅,脾气多好,性格多温柔,表情多么无辜,你和他越深入,你就越无助。两个人在一起,好象很开心,谈的来,有话题,说什么,都好声好气。但一旦离开,他陷入低谷,他不相信有人会喜欢他——谁都知道这样那样的缺点,为什么她还喜欢我?既然她喜欢我,那是不是说明她……本身有什么问题?

      疑问变成从苹果核中爬出的虫,他所感受到的不是爱,而是怀疑。你的喜欢,变成他眼里的陷阱。他不知道怎么证明自己,你的好只会加剧他的怀疑。做朋友,很优秀。做恋人,他不行。因为爱情本来就不是弱者的避风港,而是强者之间互相激励的游戏。

      怎么办,你知道他人不坏,只是还没有长大。他渴望得到爱,但更沉迷虚荣和游戏。他无法自制,非常自卑:有的人通过自闭来自卑,有的人通过无节制的放纵来自卑……怎么办,谁没有在成长的路上自卑过。要知道,每个人的人生路,只有自己走,你越急着要他长大,你会觉得自己越傻。人各有所长,有人七岁就懂的道理,我十七岁还不明白;有人十七岁解的出的习题,我五十七岁还看不懂。有的时候,我必须要我自己承认,我周围的人,也有因为认识我而觉得不开心的权利。

      我喜欢你,我不会害你,我给了你我真挚而又诚实的情谊。但这只是我的事实,不是你的。如果你不相信,你担负不了,对不起,我也没办法证明给你看。我知道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孩,但那个小孩到底是鬼娃还是小飞侠,这需要每个人的判断。诚实是优点,但有的人却更喜欢试探;两情相悦固然甜蜜,但有的人却更愿回味求之不得的辗转。这是这个世界有趣的地方,这也是这个世界让人心疼的地方,有的人喜欢平淡,有的人喜欢刺激,有的人勇敢付出,有的人计较得失……人生只有一次,我们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

      有的时候,你欣赏的人无法理解你的欣赏,这大概没有办法。我也不知道所谓成熟,是不是就是开始承认有些事情无法改变,也开始渐渐接受,以前认为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现实。

  • 2008-08-25

    男人的钱

      是啊,我喜欢花男人的钱,确切的说,我喜欢花喜欢我并且我也喜欢的男人的钱。我知道不少人受过这样的教育,占小便宜吃大亏,陌生叔叔给的糖最后永远是炮弹,这个我同意。我觉得不熟悉的几个人出去,女的说自己是女的一定要让男的付钱还是大钱就有点不合时宜了。但如果孤男寡女出来吃个饭,喝个茶,还得算计的男人,我认为最好还是以“其实我抱着非常任性的人生价值观无法高攀贵公子小女子掩面而走”这样的借口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比较好。我听朋友说起过一个男的,约会吃饭在大旺旺馄饨(人均消费10元),而且属于我请你吃了老鸭粉丝汤你一定要还我吃臭豆腐的那种,据说这个男人的优点是“老实”,我觉得吧,你们实在想不出优点了套一点“老实”啊,“爱国”啊这样的词汇问题也不大,但何苦硬生生地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呢?

      男人给女人花钱,特别是给自己觉得感觉不错的女人花钱,天经地义。无论在社会分工还是原始劳力,男人的生存能力都占据上风……当然听说现在时代不行了,男女都一样,但就我这样保守的人的想法,我们做女人的,不能不给男人一些证明自己的机会:当然与狼搏斗保护起一家老小这样原始的机会你们是把握不住了,但千万气馁,我们人类社会,发展了货币文明。

      另外什么叫真正的花钱,无太过明显目的才叫真正的花钱。前提已经存在:我觉得你这个女人不错,我愿意在这个纷乱社会里给你一点温暖,当然我做不了太多,买点东西给你吧,这个叫花钱。如果花了钱事后要算计,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多少钱,为什么你对我态度还是这样那样……这个应该叫交易,当然现在也流行回扣,但我觉得花了钱心里还不开心,还让女人觉得你计较,这种钱不花也罢。我一直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大家活的都很辛苦,守多大的锅吃多大的碗,不强求一定要认识什么人得到什么人,不是什么坏事。

      当然作为女人,我也觉得,不是什么人的饭都是要吃的,什么人的礼都是可以收的。女人要男人花钱,也需要前提存在,我喜欢你,我愿意在这个忙乱的尘事里享受一点温柔,我愿意和你分享我的心和我的快乐,如果你实在觉得过意不去,各么你有时间的时候多陪陪我,有钱的时候花一点在我身上好了。

      我希望良好的男女关系,就是这么简单。

  • 2008-08-23

    鬼屋 - [小说]

      时钟指向七点的时候,美华听见门锁轻轻地打开,略有迟疑的脚步声在门口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慢慢进屋了。美华微微一笑,抹干净灶台上的圬渍,说:“妈妈你快去冲洗一下吧,否则很不雅观哦。”进门的妇人呆呆地似乎不想动,但最终还是按照美华的指示进了卫生间,水龙头哗哗地响起来,美华的母亲胡乱地讲水冲抹着脸颊,额头上一丝丝深色液体缓缓流下:那似乎是血水。

      这是一间狭窄的一居半房,入门放着一张餐桌,再进去是仅够一个人操持的厨房,晚饭也很简单,一碗饭一大碗青菜豆腐汤。美华一边笑着张罗饭菜,一边说:“今天天很热,懒的做饭了。妈妈你不介意吧?”母亲一言不发在饭桌前直挺挺地坐下,低头吃起来。她的额头上有着明显的裂纹,有长有深,就好象是被硬物砸开一样,但她也好,美华也好,对这个伤口完全没有着急的反映……是啊,都快七年了,妈妈还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死了。

      陈美华,今年十五岁,仍对七年前的不幸记得很清楚:她记得那天父母吵架,她吓的大哭起来,妈妈赌气带她去外婆家散心。半路上,她抽噎着说要回家,要爸爸……她赖真蹲在地上不肯起来,她害怕父母从此分开,妈妈弯下腰来安慰她——那是她最后一次看见妈妈的笑脸,在妈妈抱起她的时候被一辆超载超速的卡车撞飞。因为母亲身体的保护她安然无恙,但妈妈的眼睛张的大大的却不动:她的前额重重地撞在了路边护栏上,当场死亡。

      那之后的情景就记不真切了,美华记得自己回到了家里,因为受惊不吃不喝,她不明白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在休息了一段时间以后的时候,她开始感觉有人在注视她,那本来只是一团半透明的黑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认出了这团黑影:那是妈妈。不知道是出于对现实的留恋,还是对未成年女儿的担心,妈妈的鬼魂一直在家里留恋不去,爸爸对于妈妈的鬼魂浑然不觉,美华数次开口提醒爸爸也根本不信。一开始爸爸沉浸在悲伤之中,但随着岁月的过去,他又投入了自己的生活。但说句实话,美华很不中意那个被爸爸带进家里来的卷发阿姨。“妈妈,你看见不生气吗?你明明还在这个家里的啊!”年幼的美华每次在那阿姨来的时候都会闷闷不乐地将自己反锁进自己的房间,对着屋子里妈妈的鬼魂抱怨。不过当然了,鬼魂毕竟和生命是不一样的,妈妈面容僵硬,一言不语,只有她那几乎不见生命力的眼眸里,看的出她对女儿还存在着温存的留恋。

      十岁的时候,爸爸再婚了,美华砸碎了家里的玻璃窗,赌气去外婆家住了段时间,放了学以后也不回家,在几幢居民楼里乱转,她发现一间一直空着的小屋,听电梯里的阿姨说这间房间一直租不出去。“闹鬼!”那个买菜回来的阿姨很三八地跟另一个来看房子的年轻夫妇说,全然不顾旁边陪同着的中介人员怨恨的目光。“你们不该骗小夫妻住进去,做人要积德~”阿姨反而教训起中介人员来了。

      “外婆,我可以住进去玩吗?”美华问外婆,外婆耳背,只顾自己喃喃地说:“玩也不要玩那么疯了……你爸爸都快被你吓死了。”美华只能自做主张地让妈妈的鬼魂住近那间小房间,但除了妈妈,她并没有见过别的鬼魂。不知是不是因为谣言厉害的关系,这间房间鲜有人光顾。很方便,家具也都是全的,除了没有电视看外什么都不缺——至于电视,我相信妈妈也不在乎。美华一想到自己的妈妈鬼魂,就伤感起来。不知道死亡到底是什么滋味,如果死的是自己,那么又会怎么样呢?也许那一天自己不哭闹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如果那天自己不蹲下的耍赖的话……“妈妈,对不起啊~”美华伸手抚摩妈妈的头发,那是干巴巴没有滋味的手感,母亲也对这样的安慰和抚摩没有任何反映,美华的泪水掉了下来。无论如何,这是自己的错,所以就算和母亲的鬼魂住一辈子她也无所谓,她不会离开的,她会照顾好妈妈。

      这天吃过晚饭,她听见敲门声。“一定又是中介的人过来检查房子吧。”美华叹了口气,既然是“鬼屋”,何必那么执着要把它租掉?虽然美华知道,妈妈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在几声敲门过后,美华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一个黑发女子挂着中介的标识牌跨进门来,看见美华微微一惊:“咦?你是谁?”

      “啊,我只是路过近来玩一下……我是……啊,我叫美华。”因为有鬼魂妈妈的关系,美华经常自觉地避开和别人的交往。她都快记不清楚上一次和别人说话是什么时候了,咋一下被人提问,她到紧张了。

      但那女子似乎不甚介意,自顾自点燃了一棵烟,说:“哦,我叫一水。那么美华,你还是早点搬走吧,我不把这里租出去的话,这个月的奖金就没有了哦。”

      “可是这里根本没有人会来住的!”

      “可是美华,你也不应该在这里吧。”

      美华无言以对,她忽然觉得很委屈。本来就是空屋,为什么要把我赶走,这里不是闹鬼么!干吗要把这里租出去害人?她赌气不说话,回到厨房收拾东西,“砰”的一下,存心把盘子扔碎在地上。“如果你租的出去的话,我自然会离开的!你叫警察让我离开也可以!”

      那女子有点为难似地梳理了下头发,说:“好吧,你先忙,我下次再来。”在走出门外以后她迟疑了下,但还是回头说:“美华,你这样任性,其实你身边的妈妈并不开心哦。”

      美华大吃一惊:“你看的见我妈妈?”

      “是啊,她是死灵。”

      “你是和尚?”
      
      一水微微一笑,说:“我是女的,而且还有头发呢……准确的说,我也许有点灵力,但不会除邪。”

      太好了,美华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轻松了下来。那么多年了,终于有人看的见妈妈。你知道么,为了妈妈,我牺牲了多少,别人都不理解我,也不理睬我……因为我有鬼魂妈妈,可是我又不能抛弃这个鬼魂妈妈,因为不管怎么说,妈妈是因为我而死的。但是,这个人看的见妈妈,她也许可以理解,这几年来,我是多么的孤单而难过啊。美华哭了出来……

      没想到美华会忽然感情如此起伏,一水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可以的话,她可不想和鬼魂这样的事物接触太近,但也许是因为家族遗传,从小就有这样的特殊能力,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想和鬼屋打上什么交道,一水想。可是大学毕业,进入了加还不错的房产公司,实习期间被派到中介所从底层做起,有不错的工资,还有销售提成,无论如何不能抱怨什么。所以眼前这个小小的哭泣女孩,总得自己想办法解决啊。一水看了母亲的鬼魂一眼,她眼中满是对女儿的哀怜,算了,试试看吧。

      “美华,在这个世界上,你还喜欢什么?”一水蹲下来,微笑着问埋头哭泣的女孩。

      “我喜欢妈妈……如果不是因为那天我闹的太厉害,妈妈就不会死。我想照顾妈妈,可是很累,越来越累……”

      “除了妈妈,你还喜欢什么吗?”

      “恩?我不知道啊……”

      “那你那么喜欢你妈妈,你为什么不跟她一起走?”

      美华惊讶地抬起头来,说:“姐姐你在说什么啊,我妈妈死了啊……她在七年前就被车撞死了。”

      “那么你呢?”

      “我还活着啊!”美华大喊,但是她忽然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是的,我还活着?但为什么,爸爸和奶奶似乎都不注意我,我没有朋友,在学校也没人搭理,老师提问从来不叫我,我不去学校也没有人来过问……可是我的确还活着啊,我很清楚地看见那天妈妈睁大眼睛躺在地上,她已经死了,她的视线直直地盯着她怀里的孩子。那孩子是仰面躺在地上,那孩子的后脑勺被栏杆穿过,那孩子已经死了,那孩子,是我。

      我已经死了,这是真的吗?原来我不用这么照顾妈妈啊……原来我可以和她一起去啊……我已经死了,太好了。

      一水看着美华的身体渐渐透明起来,她的额头上也慢慢渗下血迹,这是一对在车祸中不幸身亡的母女,小孩子因为意识不到自己死亡而被这个世界牵袢住,而母亲则因为担心自己的女儿迟迟不肯离开,在晚上一次次地反复重复当时死亡的情景提醒女儿。而女儿却误会了母亲的行为,反而更加坚信自己活着。互相的感情,变成互相的阻力,的确,告诉这个女孩她已经死了比较好。一水看着渐渐要消失成无行灵魂的美华,抬头对母亲说:“这样你也可以放心地和她一起走了吧。”

      母亲的鬼魂浅浅地展露了一个笑脸,她对一水鞠了一躬,想必,她也对这个世界厌烦了。

      空气变的清醒,房间也流露出了本来的摸样,这是一间空关很久的一室半,窗棱上积着厚厚的灰尘。但邻居们都说,这里在晚上七八点的时候,经常会传出开门的声音,小女孩的笑声和水龙头放水的声音……不过一水想,从今以后,这里应该就变安静了。也许这个月可以多拿些奖金了,一水关上房门,走出了房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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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不过百鬼夜行抄,总希望可以赶上夏目友人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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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8-22

    快和慢

      昨天刚刚说自己喜欢慢一点,今天就想来修正自己的想法了。写BLOG的目的就是反省,我反省了下其实我有时候行事是很冲动而且基本无准备,比如买东西,我基本上就是觉得好,我需要,然后网上了解下价钱,跑一家店买下来。在我觉得有需要到我想办法去搞回来的前后,市价万元以内的,估计也就一个多礼拜吧;市价万元以上的,哎我除了房子还真没接触过那么高端的生活用品过。于是我继续补充自己的理论,当有的东西,你觉得可以给生活锦上添花、在承受能力范围以内但没有又无所谓的,那么下手越快越好。为什么呢,因为你想,人生也很短,就是赚几十万再花几十万,万一来不及花掉,那么就是拿钱当草纸,也没有屁股可以擦了。

      什么东西重要的需要慢,什么东西又紧迫的需要快?其实我也搞不大清楚,如果一定要我简单粗暴地划分一下,那么我大致上把看的见摸的到的东西都分到快:好吃的好玩的好摸的,在自己承受的起的范围内,下手都很快。说哪个菜好,我的反应就是下班去吃;看哪个男人香,单独相处五分钟我就会盼熄灯摸小手。我把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分到慢:自由、信仰、尊严、爱情……这些东西我搞不清楚,要慢慢寻觅和体验,要小心收藏反复校验,这个道理是不是适合我,这个道理是不是我可以遵守,这个道理是不是可以把它修订到我的大脑地图,老到尝不动美食看不见小手的时候,我想到这个道理,觉得自己明白,仍然可以露一脸傻笑,觉得自己干净的犹如尘土?

      有一些话,说出来我怕心虚,怕自己以后愧的看不起自己这些话。我们很弱小,随便一个灾痛,就可以崩溃一个价值观;平时再洒脱,坏一颗牙就可以让自己浑身颤抖。一些新鲜的东西,总得乘自己还能心动的时候去尝试。有欲有念,是诱惑也是一种恩赐,听见自己的心跳,想来总比听不见了觉得自然。该下手时且下手,反正,你还有一些慢慢养在身体里的东西做底气,反正,我总得懂一些快慢之间的进退和平衡。